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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让萨曼莎有点嫉妒。从监狱出来后,她换了身份,搬去旧金山,希望能在大都市的生活中隐姓埋名。她回避任何社交活动,以免不小心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;尽管她做了整容手术,她还是怕有人会认出她来。
最终,她无法忍受孤寂,开始走出自己的世界。
她的第三任男友罗恩·斯塔基毕业于斯坦福大学电气工程专业。他为人很好,有些害羞,但不够自信——他是那种典型的书呆子。他对她的过去并不感兴趣;事实上,除了航空电子导航设备、电影、餐馆以及他们刚有的儿子,他似乎对一切都漠不关心。
他不是那种大多数女人都会喜欢的类型,但萨曼莎相信,他很适合自己。
6个月之后,他们结婚了。一年以后,彼得出生了。萨曼莎很满足。罗恩是个好爸爸,是个可靠的人。她只希望,如果能晚几年认识他就好了,这样,她就能更多地体验自己的生活了。她觉得,遇见丹尼尔·佩尔是她生活中的一个巨大黑洞,一个永远无法填补的裂痕。
琳达和丽贝卡都试图让萨曼莎谈谈她自己的情况。她却表示反对。她不想让任何人,尤其是身边这两个女人,知道她改名为莎拉·斯塔基以后的任何情况。如果有什么话传出去,罗恩就会离她而去。
她清楚这一点。当她声泪俱下地向他“坦白”挪用公款一事时(这其实是她编出来的谎言),他曾经跟她分开过几个月;如果他得知她曾与丹尼尔·佩尔卷在一起,并在过去这些年里一直对他撒谎,他一定会头也不回地走出家门——并带着孩子一起走,这一点她是知道的。琳达又端上了那盘饼干。
“不,不,”萨曼莎说,“我吃饱了。我一个月以来没有一顿晚餐吃过这么多的。”
琳达坐在旁边,吃了半块饼干。“哦,萨曼莎,在你来之前,我们和凯瑟琳·丹斯谈到那次复活节晚餐。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聚在一起,还记得吗?”
“你问我记不记得?那次真是太棒了。”
萨曼莎回想到,那的确是难忘的一天。他们围坐在室外一张木桌旁,这张桌子是她和吉米·纽伯格亲手做的。他们准备了成堆的食物,吉米拼凑起来的复杂音响放出动听的音乐——连接音响的电缆铺得满地都是。他们还染了复活节彩蛋,整个屋子里都弥漫着浓烈的醋酸味。萨曼莎把她的鸡蛋都染成了蓝色,就像丹尼尔的眼睛一样。
“佩尔家族”在那之后不久就解散了;6周之后,克罗伊顿一家和吉米都死了,剩下的其他人也都蹲了监狱。
但那天真是个美好的日子。
“还记得那只火鸡吗?”萨曼莎边回忆边摇头,“是你熏的,对吧?”
琳达点点头。“大约熏了8个小时,就放在丹尼尔给我做的那只熏烤炉里。”
“什么东西?”丽贝卡问。
“就是那只放在屋后的熏烤炉。他亲手做的那只。”
“我想起来了。但那不是他做的。”
琳达笑了一声:“是的,就是他做的。我告诉他,我一直想要一个这样的东西。我父母曾有一只熏烤炉,我爸爸会熏制火腿、鸡肉和鸭肉。我想帮他们做,但他们不让。所以丹尼尔给我做了一个。”
丽贝卡有些困惑:“不,不……他是从街上某个女人那儿弄来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