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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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拉格朗日。”

听到咝咝的风声和水波拍打的响声,她就知道在这个碧空如洗、温暖宜人的日子里,这位警探正在做什么。

萨克斯道明了自己的身份。

“哦,是你。艾米莉亚,最近怎么样?我正在等一个告发人的电话。现在红钩区随时都会出事儿。”

这么说来,他不是在钓鱼船上了。

“我可能很快就要挂电话了。”

“明白。我们用了扬声器。”

“警探先生,我是林肯·莱姆。”

瞬间延迟。“噢,是你。”林肯·莱姆打来的电话总是能很快就赢得全部注意力。

莱姆解释了一下他堂兄的事。

“你等等……‘莱姆’,我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很有意思。我是说,不同寻常。可是没把它和你联系起来,他也从来没有提过你,讯问的时候一次也没说过。原来是你的堂兄。很抱歉,老兄。”

“警探先生,我不想干预这个案子。但是我说过会打电话,查明事情的真相。助理检察官已经知道了。我刚和他谈过。”

“我觉得这次逮捕没有错。我处理谋杀案已经有五年了,除了巡警亲眼目睹团体抢劫外,这是我所见过的最公正的抓捕。”

“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?亚瑟的妻子只给我说了大概。”

他用警察叙述犯罪事实时所特有的丝毫不带感情的冰冷口吻说:“你的堂兄提前下班后,去了一个女人的公寓。她叫爱丽丝·桑德森,就住在格林威治村。她也提前下了班。我们不能确定他在那儿呆了多久,但是6点左右,她被刺杀,一幅油画也被偷走了。”

“据说是件珍品?”

“是,但也不像梵·高的画那么名贵。”

“画家是谁?”

“名叫普雷斯科特。哦,对了,我们还发现了一些直销邮件,就是广告传单,是几个画廊发给你堂兄的关于普雷斯科特的介绍。看上去不怎样。”

“你再给我说说5月12日发生的事。”莱姆说。

“6点左右,有个目击者听到了惨叫声,几分钟后看到一名男子拿着一幅画出来,走向停在街上的一辆浅蓝色奔驰车,匆匆逃离了现场。目击者只看清楚了车牌号的前三个字母,说不上来是哪个州的。但是我们在市区进行了彻底搜查。一点点缩小范围,审查了几个车主。其中一个就是你堂兄。我和搭档一起去新泽西找他。按照惯例,还带上了一名州警察。我们发现车的后门和后座上有血迹一样的东西,车座下面还有一块血污的毛巾,和受害人公寓里的一套亚麻织物是一个系列。”

“DNA检测证实了吗?”

“对,是她的血。”

“目击者在一排人中把他认出来了吗?”

“不,他打的是匿名电话,用的是投币电话。他不愿透露姓名,不想受到牵连。但是我们不需要目击证人。犯罪现场有重要线索。他们在受害人家的入口通道处提取了一个鞋印,和你堂兄的鞋印吻合。还发现了一些可靠的痕迹。”

“同类证据?”

“对。剃须膏、零食碎屑、车库里的草坪肥料等等的痕迹,这些和受害人公寓里的完全一致。”

莱姆沉思,不,并不一致。证据可以分成几个类别。“个别”证据只有唯一的来源,如DNA和指纹。“同类”证据与相似的材料有一定的共通性,但是它们并不一定出自同一来源。比如地毯纤维。对犯罪现场的血迹做的DNA检测可能和罪犯的血完全“一致”。但是,现场的地毯纤维只是与嫌疑犯家中发现的纤维“有关联”,能让陪审团由此推断他当时在现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