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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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木……

汤普森断断续续地吹着口哨,那是他年轻时代的一首歌。他走到街上,一只手提着购物袋,另一手提着皮箱,里面装着他的手枪、警棍及其他做买卖用的工具。

他沿着街道向北走去,进入小意大利区,工作人员正在清除昨天游行留下的东西。他看到几辆警车,警觉起来。两名警察正在和一个水果摊的韩国老板及老板娘谈话。他很想知道他们在谈些什么。他继续往前,来到一个公用电话处。又查了他的语音信箱,没有关于吉纳瓦在什么地方的消息。但他并不担心,他的联络人对哈莱姆区十分了解,汤普森知道,找到那个女孩在哪里上学、住在什么地方,只是时间问题。而且,他也可以利用之前这段自由时间。他还有另一件活儿,这件事计划得比杀吉纳瓦·塞特尔更早,而且也同样重要。

其实,是更重要。

有趣的是,现在他才想到这一点——这一件也牵涉到孩子。

“喂?”贾克斯对着手机说。“拉尔夫。”

“怎么样了,小子?”贾克斯很想知道这个皮包骨的小法老现在是不是正倚在什么东西上,“你收到我们朋友的消息吗?”他指的是德莱尔·马歇尔。

“是的。”

“涂鸦王的事情搞定了?”贾克斯问。

“是。”

“好。那我们现在进行到哪儿了?”

“嗯,我找到你要的东西了,老兄。是——”

“别说。”谈到可用于控告的证据时,手机简直是魔鬼的发明。他告诉那个男人一百一十六街的一个十字路口。“十分钟。”

贾克斯挂了电话,向街上走去。街上有两个穿着长外袍的妇女,戴着做工精致的教堂帽子,手里拿着已经磨损的《圣经》,她们一看到他,连忙让路让他通过。他完全不理会她们脸上不安的表情。

贾克斯抽着烟,一拐一拐地走着,他受过枪伤,不是故意要学黑道人物才这样走路的。他吸进空气,因为回到家而情绪高昂。哈莱姆……看看周围的店铺、餐厅和街上的小贩。你可以在这里买到任何东西:西非洲编织的布、埃及T字形饰品,博尔加【注】的篮子、面具和旗帜,还有镶了框子的剪影,里面的人都站在非洲国民族议会前面。还有海报:有马尔科姆·X【注】、马丁·路德·金、蒂娜、图帕克、碧昂丝、克里斯·洛克、奥尼尔……还有很多杰姆·马斯特·杰伊的照片。这个聪明慷慨的Run-DMC乐队说唱巨星,几年前在皇后区自己的录音室里,被一个混蛋枪杀。

【注】:博尔加(Bolga),加纳著名的手工艺品中心。

【注】:马尔科姆·X(Malcolm X,1925-1965),美国民权运动中的重要人物。

贾克斯凭记忆左右察看。他注视着另一个角落。嗯,这里,现在是快餐店了,这是他第一次犯罪的地方,当时他十五岁,那次的犯罪让他走上了臭名昭著的不归路。因为他抢的不是酒、香烟、珠宝或现金,而是从一个五金行抢了一箱“可丽龙”喷漆。在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里,他用这些漆在曼哈顿和布朗克斯区到处留下了“Jax157”【注】的涂鸦,因此犯下了盗窃、非法侵入和毁坏财产等多项罪名。

【注】:Jax即为“贾克斯”。

在接下来的几年里,贾克斯将他的标签印在上千个不同的物体表面:人行天桥、桥梁、高架铁路、墙壁、告示牌、店铺、城市公共汽车、私人大巴、办公大楼——他甚至在洛克菲勒中心也涂了,就在金色雕塑的旁边,随即就被两名牛一样的保安按倒,用辣椒剂和棍子好好教训了一通。